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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关于2024年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5 09:22:27 来源: 环保局 作者: 责任编辑:刘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5221531(环保局)

    传  真:0912-5228168

    通讯地址:taptap点点岔口财富广场四楼

    邮  编:7183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靖边县安泰鑫投资贸易有限公司煤层气探井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taptap点点

    靖边县安泰鑫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陕西绿洲盛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勘探井60口,设计井深2600-2800m,完钻层为奥陶系马家沟组(未穿),项目钻井工期约为720天。建设内容包括钻前井场建设,道路平整及办公生活区的建设、钻井工程、压裂试采工程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

    1、加强钻井期污染防治,废弃物随井预处理,严禁随井布点,一井一池。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期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析出水、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压裂返排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井场配备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定期清运,不得混合其它废弃物。泥浆罐底层铺土工布防渗膜,废弃钻井泥浆和岩屑不得在泥浆罐内堆积过多,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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