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3]49号)(陕财办农[2023]32号)文件精神以及第15次县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4万元下达你们(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请严格以《taptap点点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依据,积极做好专项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工作,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表
1.明细表
2.绩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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