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6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5221531(环保局)
传 真:0912-5228168
通讯地址:岔口财富广场四楼
邮 编:71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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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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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taptap点点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清环批〔2023〕7号 |
202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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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G340清涧阳曲山至西辛关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批〔2023〕8号 |
202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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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taptap体育投注体育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