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7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912-5221531(环保局)
传 真: 0912-522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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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1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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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文号 |
发文时间
备注
1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182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批〔2023〕1号
2023/4/7
详见附件
2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188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批〔2023〕2号
2023/4/7
详见附件
3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195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批〔2023〕3号
2023/4/7
详见附件
4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223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批〔2023〕4号
2023/4/7
详见附件
5
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五厂延1892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批〔2023〕5号
2023/4/7
详见附件
6
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五厂清涧2301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批〔2023〕6号
2023/4/7
详见附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taptap体育投注体育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