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657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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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点点最新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版安装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关于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解读 | ||
一、补助发放对象
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对象为全省年满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且在省外务工就业(含灵活就业)的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下同),补贴对象必须为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务工监测”模块中外出务工就业标注人员。新识别防返贫监测对象从正式纳入监测时列入当年交通补助发放对象范围内。
二、补助发放标准
对跨省务工就业脱贫人口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每年可申报领取一次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金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
三、补助发放程序
个人申报,经村级初审、镇(中心)核查公示,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申报资料
1、跨省务工就业真实性承诺书(一式两份);
2、《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审批表》(一式两份);
3、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劳动力的一卡通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taptap点点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12-5222139
taptap点点劳动力服务培训中心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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